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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表示,海通证券在惠强新材、明峰医疗、治臻股份三个IPO项目的保荐工作中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
上交所称,海通证券作为惠强新材、明峰医疗、治臻股份申请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存在对重要审核问询问题选择性漏答,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存货、采购成本、资金流水和研发费用等核查不到位等违规情形。
此外,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期间,在对上述3个项目发出《保荐业务现场督导通知书》后,实施现场督导前,海通证券均撤销了项目保荐,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风险和问题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不够充分,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不够扎实。
同时,上交所还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投行质控、内核部门项目风险识别不足以及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项目底稿验收与归档管理不到位、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等薄弱环节。
一是项目风险识别及质控、内核意见落实不到位。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质控、内核部门针对明峰医疗、治臻股份2个项目的内控意见未突出项目重点风险和针对性核查要求;对于提出的质控、内核意见,未充分关注项目组书面回复出具的部分结论是否有相应的底稿依据。
二是项目底稿验收与归档管理不到位。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质控部门未有效督促明峰医疗、治臻股份项目组落实底稿验收发现的问题,2 个项目均存在重要资料未归入底稿的情况,直至督导期间才补充提供;明峰医疗项目已归档的纸质底稿未做到格式规范、标识统一、记录清晰,治臻股份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底稿归档。
三是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质控部门对部分首发项目的现场核查进场时间仅1 天,不符合保荐人规定的首发项目进场时间要求。
对上述问题,上交所决定对海通证券予以监管警示。并指出,海通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责编:王时丹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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